有网友问,婆婆今年96岁了,1978年退休,退休金加高龄津贴,每月5200多元。但是婆婆本人觉得养老金真不多。这究竟是属于怎样的水平呢?

如果是女同志,应当是按照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女工人满50周岁退休。这样实际她的出生年月是1928年,今年94周岁左右吧。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从90年代开始推动的,不过80年代就开始在国营企业进行试点了。1978年退休的老人,确实没有参加过养老保险。不过,1951年我国就实行了《劳动保险条例》,是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劳动保险费,只不过职工本人不用缴费而已。1969年劳动保险基金停止计提。总体来说,我们过去的养老制度确实非常复杂,不能简单地说,没有缴过养老保险就不能领养老金

在此之前的退休制度,主要是根据本人的连续工龄领取退休前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女同志工龄20年以上的话,一般能够领取百分之七十五的本人基本工资的退休费。后来有关的计划比例进行了改革,20年到30年工龄可以领到80%,30年到35年工龄可以领取85%,35年以上工龄可以领取90%。如果有荣誉称号(比如说劳动模范)、特殊贡献,分别可以提升5%~15%的计发比例,最高发放比例不超过100%。

在当时的退休待遇,实际上都是跟在职职工工资相挂钩的,养老金替代率非常高。特别是后来,我国还实施了离休制度,参照在职职工的工资待遇水平发放待遇。如果说老人比较的是现在相同级别的在职职工,在职职工平均工资9000元的话,老人领取75%的基本工资,老人认为的退休费将近7000元,也是正常的。

可是,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又实施了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的计算模式。养老金待遇就不再和在职职工的工资待遇相挂钩了。主要是根据本人退休时的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综合计算。现在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

从2005年开始每年的养老金,都是由国家统一公布养老金调整的通知,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养老金调整。而不再是根据国家统一的基本工资表进行调整,现在如此庞大的私营、个体、外资经济,我们也无法实行岗位级别统一的工资表。

每年的养老金调整,不是国家明确养老金调整的总体比例、调整的范围、调整的方式等等。养老金调整的幅度,主要是根据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物价增长情况适时调整,主要是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方式来进行。定额调整,是贯彻公平原则,人人增加相同的养老金;挂钩调整又分为按缴费年限挂钩和按养老金水平挂钩;倾斜调整部分,重点是对高龄老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老人实施调整比例倾斜。比如说2021年的四川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对于9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养老金额外增加105元。

总体来说,各个地方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对于养老金降低的群体和高龄老人这样的退休群体会予以适当的倾斜照顾。每月5200元的养老金已经远远超过了各地的平均养老金水平,2020年我国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保险基金待遇只有3350元呢。老人觉得养老金待遇依然低,只是老人了解到的过去的退休制度和现在的养老金调整制度有所不同吧。